test2_擅入非旅游区域游玩遇险,谁担责?
擅入非旅游区域游玩遇险,谁担责谁担责?擅入 2024-10-31 09:58:21 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:邱迎 【案情】江某及其妻徐某携家属一行多人至某景区溯溪郊游,玩遇但未购买门票。谁担责活动中,擅入徐某坠崖身亡,非旅坠亡地点不在景区游览线路范围内。游区域游江某、玩遇徐某的亲属认为,二人在某旅游公司开发经营的景区开展户外活动,景区管理不善、设施常年失修、警示标识缺失,导致意外事故发生,且无法得到及时救治,向人民法院起诉,请求判令旅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徐某一行未购票私自进入景区,未与经营、管理事发景区的旅游公司形成旅游服务合同关系。从公安机关勘验记录以及现场查勘情况看,徐某的坠亡地点位于险要的人迹罕至之处,无可通行道路,远离景区正常游览范围。旅游公司不存在景区设施维护不到位、未设立禁止区域情形。溯溪是风险性较高的户外活动,活动参与者自身应当充分认识、预判并妥善管控风险,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 【说法】民法典规定,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,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,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。本案中,游客未经许可擅自进入非旅游区域,且该区域并未列入景区游览范围,景区没有过错,游客应当自担风险,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法官表示,近年来,溯溪、跳潭、瀑降、漂流等野外运动热度飙升,但由于活动区域、形式的特殊性,此类户外活动往往具有较高风险,如果在没有充分准备、缺乏安全保护的情况下盲目“打卡”所谓“网红线路”尤其是高风险线路,容易酿成险情。个人是自身安全注意义务的第一责任人,户外活动参与者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,外出游玩时做好充分准备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;同时,景区也要加强管理,明晰安全保障责任边界,当发生突发事件或旅游安全事故时,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,并依法履行报告义务。 (案例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,本报记者亓玉昆整理) 《 人民日报 》( 2024年10月31日 19 版)
- 最近发表
- 随机阅读
-
- 2024年春晚完成第三次彩排
- 7所监狱对"减、假、暂"案件排查 纸面服刑倒查20年
- 丁真走红、李雪琴出圈……2020年十大文化事件
- 离婚冷静期真的来了!怎么个“冷静”法?
- 江西省安义县—— 干群齐上阵 共建新农村
- 辽宁锦州通报“教练体罚学生用便池水洗脸”事件
- 沉痛!39岁游族网络董事长林奇去世,公司官微:再见少年
- 沉痛!39岁游族网络董事长林奇去世,公司官微:再见少年
- 2023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诈犯罪3.4万余人
- 搬个家要18000元?揭秘天价搬家费背后的行业潜规则
- 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出狱 想帮父母讨回120万外债
- 搬个家要18000元?揭秘天价搬家费背后的行业潜规则
- 北京强降雨已造成30人死亡
- 离婚冷静期来了,如何保护婚姻中弱势方权益?
- 330余万台老年机"中毒"了 验证码被暗中收集售卖
- 148亿数字货币传销案细节:27名嫌犯藏匿海外被抓回
- 广东广州搭建创业平台—— 拓展包容活跃的创新空间
- 婚恋网站扮演着“红娘”角色 但也成为诈骗“沃土”
- 江苏从严从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
- 为救婴儿司机连闯红灯,家属拒绝作证 他说:不后悔
- 搜索
-
- 友情链接